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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历年试题及解析(9)

发表时间:2016/4/26 10:06: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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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试题 -案例分析题(由单选和多选组成。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根据材料,回答题。

(2011年)甲企业系金属铝开采企业,2010年度共计拥有土地65000平方米,其中子弟学校占地3000平方米,幼儿园占地12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甲企业2010年度实现铝销售100万吨。2010年甲企业共有房产原值4000万元,2010年1月1日起甲企业将原值200万元、占地面积4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本市乙企业(乙企业性质属于广告业,乙企业2010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存放货物,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5万元。2010年8月10日甲企业对委托施工单位建设的加工车间办理验收手续,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

假如甲企业所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4元/平方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为每吨2元,房产税

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20%。当地规定:企业举办的托儿所、学校免征土地使用税。

81关于甲、乙企业纳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企业内部绿化占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B.甲企业幼儿园占地面积不计人房产税征税范围

C.乙企业2010年应缴营业税30万元

D.乙企业签署租赁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房产税的减免。企业办的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2 甲企业2010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万元。

A.23.52

B.24.32

C.25.52

D.26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5000-3000-1200)×4=243200(元)。

83 甲企业出租仓库应缴纳房产税为(  )95元。

A.1.08

B.1.68

C.2

D.2.16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房产税的计算。依据房产税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为12%。出租仓库应缴纳房产税=1.5×12×12%=2.16(万元)。

84 甲企业2010年应缴纳房产税为(  )万元。

A.36.48

B.37.44

C.40.24

D.42.36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房产税的计算。2010年应缴纳房产税=(4000-200)×(1-20%)×1.2%+2.16+500×(1-20%)×1.2%×4÷12=36.48+2.16+1.6=40.24(万元)。

85 甲企业2010年应缴纳资源税为(  )95元。

A.0

B.140

C.180

D.20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资源税的计算。对有色金属矿的资源税在规定税额的基础上减征30%,按规定税额标准的70%征收。2010年应缴纳资源税=100×2×(1-30%)=140(万元)。

根据材料,回答题。

(2012年)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2年第二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800万元、100万元、20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2012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86该企业2012年第二季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150

B.200

C.250

D.330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87 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50

B.125

C.150

D.25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50×50%=125(万元)。

88 广州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50.00

B.69.75

C.91.25

D.125.00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广州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5×1800/(200+1800)+0.35×100/(100+100)+0.3×2000/(500+2000)=73%,广州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125×73%=91.25(万元)。

89 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A.33.75

B.55.25

C.75.00

D.125.00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125×(1-73%)=33.75(万元)。

90 关于该企业汇总纳税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北京总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B.天津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C.广州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D.天津、广州分公司均不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参考答案:A,B,C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汇算清缴。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就地分摊企业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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