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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公路运输备考必看知识点(20)

发表时间:2012/10/11 9:40: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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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公路运输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二部分运输经济与财务第五章道路运输合同第一节道路运输合同的特征与类型的学习笔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四节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合同

一、机动车辆维修合同

1.机动车维修合同的概念

机动车辆维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指承揽人为定约人修理功能不良或被损坏的机动车辆,使其恢复原状或原有价值,定约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机动车维修合同的特征

(1)机动车维修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的。

(2)机动车维修合同强调履行的协调性。

(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4)机动车维修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3.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内容,包括:

(1)承揽的标的

(2)承揽工作成果的数量

(3)承揽工作成果的质量

(4)承揽的报酬

(5)材料提供

(6)履行期限

(7)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4.机动车维修合同的履行

(1)承揽人的义务

◆ 完成工作、按约定提供材料、检验材料不得随意更换、接受监督、支付成果、妥善保管。

(2)定约人的义务

◆ 按约定提供材料、支付报酬、协助工作。

二、车站服务合同

车站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指站场经营者与进站的运输经营者依法自愿签订的服务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和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

1.汽车客运站服务合同

客运站经营者的义务:

如不得转让、出租客运站经营许可证,不得改变客运站的用途及功能;按月和进站的客运经营者结算运费;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公平公正;设置较为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乱收费;制定应急预案等。

进站发车的客运经营者承担的义务:应在发车前30分钟备齐手续等待发车;不得无故延误、停班等。

2.汽车货运站服务合同

货运站经营者的义务:与客运站经营者类似。

【例题·单选题】(2007年)在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合同中,机动车辆维修合同属于( )。

A.运输附属合同

B.承揽合同

C.委托合同

D.技术合同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机动车辆维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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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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