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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建筑》考点串讲19

发表时间:2014/4/29 11:09: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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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师考试网根据经济师考试教材为考生整理了2014年经济师考试中级建筑》考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备考2014年经济师考试!

六、发售招标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料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七、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投标人踏勘现场后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答复,也可以在投标预备会上答复。

(二)投标预备会

对于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时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预备会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问题;

2.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3.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4.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送达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6.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文件,还是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

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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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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