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知识点1: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类型
1.引起道路货物运输纠纷的两大类原因
(1)是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货损,造成对货主方的损失所引起的运输纠纷;
(2)因货主方的原因造成对承运人的损害所引起的运输纠纷。
2.具体类型
(1)货物灭失纠纷
①因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发生交通事故或火灾造成货物灭失。
②因政府法令禁运和没收、战争行为等造成货物灭失。
③因承运人的管理过失造成货物灭失。
④因承运人的故意行为。
(2)货损、货差纠纷
货损是指因货物破损、污染、腐烂变质、混票和虫蛀鼠咬等原因所引起的货物质量损失。
货差即货物数量的短缺。
货损、货差既可能是由于货主方自身的过失、承运人过失或自然灾害造成
(3)货物的延迟交付纠纷
因承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发生事故,或因承运人在接受托运时未考虑到本班次的载货能力而必须延误到下一班期才能发运,或在货物中转时因承运人的过失使货物在中转地滞留,或因承运人为自身的利益绕路而导致货物晚到卸货地。
(4)单证纠纷
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倒签、预借提单,从而影响到收货人的利益,收货人在得知后向承运人提出索赔,继而承运人又与托运人之间发生纠纷;或因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单证签发时的失误引起承托双方的纠纷;此外,也有因货物托运过程中的某一方伪造单证引起的单证纠纷。
(5)其他纠纷
①托运人的过失或故意未能及时或全额交付运费或租金而产生的纠纷;
②承运的运输工具的技术规范达不到原合同的要求而产生的纠纷;
③由于运输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交易一方认为原先订立的合同使其在新的市场情况下受损而产生的纠纷;
④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滞期费等其他费用发生纠纷;
⑤因托运人的过失,造成对承运人的运输工具的损害引发的纠纷。
知识点2: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期间、免责事项及托运人责任
1.承运人责任期间:指承运人自接收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止
2.承运人举证后的免责事项
3.托运人责任
如因托运人的责任造成的车辆滞留、空载及其他损失,托运人须负延滞费和空载费等损失。
知识点3:运输纠纷索赔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运输纠纷发生时的补救措施
2.运输纠纷的解决途径
我国解决运输纠纷一般有四种途径: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诉讼和仲裁是通过司法或准司法解决。
3.道路运输纠纷索赔时效和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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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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