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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必备知识点(9)

发表时间:2016/10/27 12:08: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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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生效之前,承诺人阻止其发生法律效力

■撤回承诺通知应先于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但承诺只能撤回不可以撤销

22.承诺没有撤销只有撤回

要约有撤回和撤销两种,而承诺只有撤回,因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只能在合同成立前撤回,而合同成立后再撤,叫终止合同。

23.要约的生效(到达主义)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的通知送达给要约人时生效

24.数据电子文件形式到达时间的判定(E-MAIL)

■收件人指定系统:数据进入该系统的时间

■收件人未指定系统:数据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25.不要式合同的成立

■时间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地

·要约生效地为合同成立地

·数据电文形式,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地

·没有主营业地的,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地

26.要式合同的成立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

■多数时签字或盖章有一项即算成立

■以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7.格式条款的要点

■拟定方应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责条款,并加以说明

■拟定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如有不同理解,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取非格式条款

【记忆原则】保护弱者,体现双方真实意图

28.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

■缔约一方有损失 ·赔偿的首要条件

■缔约当事人有过错

·违反先合同义务,要约生效时产生

■合同尚未成立

·与违约责任的主要区别

■缔约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损失由违反先合同义务引起

29.缔约过失责任的四种情形(类型)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代理人隐瞒无权代理事实

·施工企业不具备资质等级而投标

·没有进出口许可证而谎称获得

·故意隐瞒标的物的瑕疵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违反缔约中的保密义务

·发包人得知投标人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30.合同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表示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上的效力,表示双方的一致意见受到法律的认可

【注意】两者不完全一致,可能合同已成立,但无效,如人口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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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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