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合同管理》必备知识点(2)

发表时间:2016/10/24 11:21: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16.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

17.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以监理合同为案例)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8.法定代理

■概念

·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 ·适用于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

■案例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代理人是其父母

·无需未成年人给其父母下委托书

19.指定代理

■概念

·根据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案例

·如一个未成年人无任何亲人,法院可指定其父亲的单位作为代理人

20.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代理终止后继续代理

■无权代理的处理

·被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权代理

·被代理人拒绝,即为无权代理

21.关注点

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同意,视为代理关系成立。

22.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四条件)

■期限届满,事项完成

■取消或辞去委托

■代理人死亡或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主体不存在

23.指定或法定代理关系终止的条件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指定单位撤销指定

■监护关系消灭

24.担保的方式(五种)

■保证

■抵押

■质押

■留置

■定金

25.保证的分类

26.一般保证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

经审判或仲裁,并强制执行,仍无法履行债务时,才可以认为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

27.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机构(三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除外

■国家机关

·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的除外

■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8.保证合同的内容

■被保证的主债权的情况 (种类、数量、期限等)

■保证的内容

(范围、方式、期间等)

■其它约定事项

29.保证的范围(五类)

■主债权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30.三类特殊情况的处理

编辑推荐:

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题库 | 手机题库免费下载

招生简章监理工程师名师重点讲解课程 保过班零基础学员通关

监理工程师动态:2017年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 | 监理考试问题答疑

培训资讯:2017年注册监理工程师培训班 | 监理师报考问题

(责任编辑:fky)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监理工程师

        [冲关集训班]

        5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校方服务

        980起

        了解课程

        478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