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质押的分类(两大类)
42.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43.留置的相关规定
■不能通过合同约定产生留置权
■能够留置的仅限于动产,且仅基于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
44.定金
■概念
·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形式
·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
■生效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数量
·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45.定金的处理
46.建设工程中的保证的种类
47.投标保证有效期限
■若由于评标时间过长而使保证到期,招标人应当通知投标人延长保证有效期(投标人有权拒绝)
48.没收保证金的两种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
■投标人在业主已正式通知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函的
49.投标保函(保证书)的处理
■未中标的退回
■中标的在签订合同时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保函可退回
50.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
为了保证施工合同顺利履行而要求由承包人(施工单位)提供的担保,主要担保承包人在工程全过程,按期限按质量履行其义务
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
【履约保证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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