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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精算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一、成绩公布
1、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春季为6 月中旬;秋季为11 月中旬。
2、考试成绩:采取10 分制,6 分以上(含6 分)为通过。
3、违纪考生成绩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4、考试成绩复查。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原则上不予成绩复查。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fabu)(fabu)的成绩与本人预期成绩确有差距,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5 个(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二、成绩合格标准
各科目成绩“通过”后,没有时间限制,终身有效。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