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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心理学》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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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年10月14日9:4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教师资格考试,全面的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1年教师资格师考试复习的重点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幼儿心理学》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幼儿心理学》是幼师专业必修的基础课程。考试以教学大纲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史献平主编的《幼儿心理学》(2009年版)为依据。《幼儿心理学》课程的考试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充分体现幼师专业的学科性质与特点,强调学生对本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水平,以及运用相关的心理学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的目的在于了解学生对本学理科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基本原理的理解,注重考察学生运用本学科理论解决幼教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对教学大纲中涉及的概念、观点和原理能清楚地理解和识记,能深入理解和运用重要的理论、原理分析幼儿的行为,探索解决的方法。为和谐师生关系、发挥师生潜能、进行因材施教、实施创新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打下坚实的心理学科学基础。

Ⅱ、考试内容

本科目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中学心理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理论把握、理论以及应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要反映学科知识的内部联系,注重对考生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

考核要求分为识记、理解和应用三个能力层次,其具体要求如下:

识记:要求记住考试大纲和指定参考教材中规定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结论等。

理解:要求领会和理解有关概念、原理、理论的主要含义、适用条件,用自己的语言进行表述,或举例加以说明,正确理解概念、原理、理论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应用:能够将所学的心理学知识应用于具体教育教学情境,说明事实、提供参考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Ⅲ、考试大纲

第一章 绪论

【考试内容】

识记:心理学、幼儿心理学的概念。

理解:学习心理学的意义;心理现象的本质。

应用:主要的心理学研究方法。

【重点内容】

心理学、幼儿心理学的概念;心理现象的本质;幼儿教育学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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