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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课堂教学临床指导:临床指导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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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1月11日10:4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临床”作为一种方法,强调对疾病症状的持续的面对面的观察与诊断分析,所谓“临床目视”。“指导”作为教育工作的专门领域,不同于“管理”“训练”等,指“在每个人努力发现、发展各自潜力的整个时期对其援助”,促进其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曾经把“教育的一般功能”区分为三种可能具有的特殊形式:“指导”“控制”和“疏导”。他认为,“疏导”最能传达通过合作帮助受指导者发展自然能力的思想;“控制”意味着从外部施加影响力,即使碰到来自被控者的阻力,仍然干预下去;“指导”是一个介乎前两者之间的概念,它表明被指引的人的主动趋势(内在冲动)引导到某种连续的道路,而不至于漫无目的。指导功能的一个极端为“方向性的帮助”,另一个极端为“调节或支配”。但无论如何,须慎重加进“控制”的意义,因为控制具有“压制或强迫的意味”。指导固然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但这些建议或要求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在“管理”“训育”难以顾及个人独立、独特发展的情况下,有必要把旨在对人的自我实现发生影响的“指导”工作独立出来,作专门的研究,故而有“闲暇生活指导”“职业指导”“人际交往指导”等种种指导活动的出现。

临床指导是指导者(教学研究人员、专业理论工作者、专家型教师、准专家型教师等)深入课堂,作现场观察,诊断教学行为,促进教师自我分析反思,以增进“实践之知”的一种专业引领策略。

《课堂教学临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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