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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每5年一注册 2年考核不合格撤销资格

发表时间:2014/9/25 15:42: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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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每5年一注册 2年考核不合格撤销资格今后教师资格证要每5年注册一次。昨天,教育部下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两个文件,明确了教师资格的考试办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同时出台的还有《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再度引起社会对师德问题的广泛关注。

教师资格证全国统一考

要取得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种情形注册不合格

现在教师资格为终身有效,新的规定是实施后,教师资格将实行定期注册,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不收取教师和学校任何费用。

(责任编辑: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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