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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原理第三章教育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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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1月11日10:39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第一节 教育的质的规定性

㈠教育的质的规定
分析教育特点的方法论。教育特点的确定来自教育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区别的厘定。教育的质的规定是教育本身所固有。教育的本质:教育是人类所特有的有意识地传递社会经验和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
㈡教育的质的特性
教育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有意识的社会活动:动物对后代的爱护、照顾等是一种本能活动,因而是无意识的;动物没有语言,因而也不具备明确的意识;所谓动物的教育是小动物对环境的适应,是一种纯粹的生物活动而不是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有意识地传递社会经验的活动。教育是以人的培养为直接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节 教育的科学概念

㈠教育的定义
孟子对教育一词的提出。《说文解字》对教育一词的解说。斯宾塞、杜威、裴斯泰洛齐、雅斯贝尔斯对教育一词的界说。《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对教育一词的界定。本书给定的教育的广义与狭义定义。
㈡教育的构成要素
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教”的主体。受教育者是教育过程中“学”的主体。教育内容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共同认识的客体。教育要素间的联系:主体间的联系;主客体间的联系;教育过程的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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