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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大纲:学生与教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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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12月24日11:15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第二节 教师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一)教师职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

1.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二)教师职业的特点

1.传道者角色

2.授业、解惑者角色

3.示范者角色

4.管理者角色

5.父母与朋友角色

6.研究者角色

二、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我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一)教师的学科知识素养

(二)教师广泛的文化素养

(三)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

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包括:

1.敬业

敬业是成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第一要素。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要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观、学生观、教育质量观。

3.掌握教育理论和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1)对所教知识进行加工处理的能力

(2)向学生传授知识、施加影响的能力

主要体现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教师的人格特征

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个性的品质特征,良好的个性品质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

作为一名称职教师或优秀教师必须具备以下人格特征:

情绪稳定,性格开朗,兴趣广泛;坚定的意志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心胸开阔,兼容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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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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