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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教育心理学章节讲义第6章:第2节

发表时间:2013年8月21日14:31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第二节 知识的获得

知识的获得是知识学习的第一个阶段,通过直观和概括两个环节来实现的。

一、知识直观

(一)知识直观的类型

直观是主体通过对直接感知到的教学材料的表层意义、表面特征进行加工,从而形成对有关事物的具体的、特殊的、感性的认识的加工过程。直观是知识获得的首要环节。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主要有三种直观方式,即实物直观、模象直观和言语直观。

1.实物直观

实物直观即通过直接感知要学习的实际事物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实物直观给人以真实感、亲切感,因此它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但往往难以突出本质要素。

2.模象直观

模象即事物的模拟性形象。

模象直观:通过对事物的模象的直接感知而进行的一种直观方式。

模象直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克服实物直观的局限,扩大直观的范围,提高直观的效果:可以人为地排除一些无关因素,突出本质要素;可以根据观察需要,通过大小变化、动静结合、虚实互换、色彩对比等方式扩大直观范围。

3.言语直观

言语直观是在形象化的语言作用下,通过学生对语言的物质形式(语音、字形)的感知及对语义的理解而进行的一种直观形式。

言语直观的优点是不受时间、地点和设备条件的限制,可以广泛使用。但是,言语直观所引起的表象,往往不如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鲜明、完整、稳定。

★例,多选(山东 2005年)

学习材料的直观方式有(BCD)

A图象直观 B模像直观 C言语直观 D实物直观

★例,填空(甘肃 2008年)

知识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它们是直观 和概括 。

★例,简答(甘肃 2010年)

简述知识掌握过程中模像直观的优点和局限性

(二)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

先进行模象直观,在获得基本的概念和原理后再进行实物直观,学习效果好。

2.加强词与形象的配合

在形象的直观过程中,教师首先应提供明确的观察目标,提出确切的观察指导,提示合理的观察程序。

其次,形象的直观结果应以确切的词加以表述,以检验直观效果并使对象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分化。

再次,应依据教学任务,选择合理的词与形象的结合方式。

精确的感性知识——以形象的直观为主,词起辅助作用;

一般的感性知识——采取词的描述为主,形象直观起证实、辅助作用。

3.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1)强度律。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实物、模象或言语)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

(2)差异律。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

(3)活动律。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

(4)组合律。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

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观察前,必须让学生明确观察的目的任务。

观察过程中,要认真培养学生观察的技能和方法,让学生把握合理的观察程序。

观察后, 要求学生做观察记录或报告。

5.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在直观过程中,应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让学生自己动手进行操作(如让学生参与制作标本,让学生自己制作图表),改变“教师演,学生看”的消极被动的直观方式。

二、知识的概括

(一)知识概括的类型

概括指主体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综合、比较、抽象、概括等深度加工改造,从而获得对一类事物的本质特征与内在联系的抽象的、一般的、理性的认识的活动过程。

学生对于知识的概括存在着抽象程度不同的两种类型,即感性概括和理性概括。

1.感性概括

感性概括即直觉概括,它是在直观的基础上自发进行的一种低级的概括形式。从内容上看,它并没有反映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所概括的一般只是事物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联系,是一种知觉水平的概括。

2.理性概括

理性概括是在前人认识的指导下,通过对感性知识经验进行自觉的加工改造,来揭示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与联系的过程。

所谓一般因素,指的是一类事物所共有的,不是个别或某些事物所特有的;所谓本质因素,即内在地而非表面地决定事物性质的因素。

(二)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正例又称肯定例证,指包含着概念或规则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例证;

反例又称否定例证,指不包含或只包含了一小部分概念或规则的主要属性和关键特征的例证。

一般而言,概念或规则的正例传递了最有利概括的信息,反例则传递了最有利于辨别的信息。

2.正确运用变式

所谓变式,就是用不同形式的直观材料或事例说明事物的本质属性,即变换同类事物的非本质特征,以便突出本质特征。

3.科学地进行比较

比较主要有两种方式:同类比较和异类比较。

同类比较即关于同类事物之间的比较。通过同类比较,便于区分对象的一般与特殊、本质与非本质,从而找出一类事物所共有的本质特征。

异类比较即不同类但相似、相近、相关的事物之间的比较。通过异类比较,不仅能使相比客体的本质更清楚,而且有利于确切了解彼此间的联系与区别,防止知识间的混淆与割裂,有助于知识的系统化。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教师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的最常用方法是鼓励学生主动参与问题的讨论。在讨论的时候,不仅要鼓励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而且要鼓励他们主动解答问题。

简言之,在概括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思维,让他们自己去归纳和总结,从根本上改变“教师作结论,学生背结论”的被动方式。

★例,填空(山东 2008年)

通过变更对象的非本质特征的表现形式,变更人们观察事物的角度或方法,以突出对象的本质特征,突出那些隐蔽的本质要素,在心理学上被称为变式。

★例,论述(甘肃 2008年)

知识的获得是知识学习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包括直观和概括两个环节。试结合实际,说明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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