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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涪陵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程序

发表时间:2013/7/16 15:20:09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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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涪陵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和所有证件的A4纸复印件1份,以及所在学校、教管中心出具的含有报名人员基本信息及任教情况等内容的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委托报名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作出若选调后在调入学校核定的岗位余额内重新参加竞聘的书面承诺。

(二)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登记,汇总后报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审核。2013年7月12日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fljw.com,下同)公布。

(三)考试 (100分)

2013年7月13日上午8:30—10:30,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到涪陵九中参加考试。考试由区教委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社保局全程参与监督。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1.教育法律法规(10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未成年人保护法》。

2.教育学心理学(20分)。《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3.专业能力(60分):运用新课程标准、教育理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师德要求(10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重庆市教委《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涪陵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涪陵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十百千万活动”的通知》(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政策法规”栏目中可下载)。

2013年7月13日下午,参加考试人员的成绩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查询,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涪陵九中张榜公布。

(四)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选调层次按拟选调学科岗位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拟选调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以下原则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调人员: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多的优先。

2.若年度考核结果相同,则工龄长的优先。

3.若工龄相同,则职前学历高的优先;职前学历相同的,则最高学历高的优先;最高学历也相同的,则最高学历取得早的优先。

4.若学历相同,则个人获奖级别高、次数多的优先。

区委教育工委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行为、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审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调资格。其产生的缺额根据该选调学科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

2013年7月15日—19日,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和区教委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选择选调学校

2013年7月20日,公示期满不影响结果的江南城区缺编学校的拟选调人员在区教委七楼会议室,分选调岗位层次和选调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选调学校。如因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选调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 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保留在原单位,从调入次月起在调入学校核定的岗位余额内参加竞聘。

(二)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从调入的次月起与所在学校教职工执行相同的绩效工资标准,原执行有农村学校教师津贴的,从调入的次月起停止执行。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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