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招聘初中、小学专职教研员4名,其中,初中政史1人、初中物理1人、小学语文1人、小学品德与生活(含科学和品德与社会)共1人。
二、招聘范围
全县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个人自愿、德能兼备、注重实绩、择优录取。
四、报名、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报名地点设在教育局人事科,张萍负责报名登记。
1、出示招聘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省市县优质课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携带填写好(用钢笔或中性笔)的报名登记表一份(表格附后,加分条件一栏不需填写)。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7月26日上午8:30;笔试地点安排在修文县第三中学。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7月30日上午7:00;面试地点安排在修文县第三中学。
五、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研工作,责任心强。有刻苦钻研精神。
2、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相应合格学历,具有六年(含)以上一线教学或业务管理经历。
4、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学教研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运用网络媒体等现代电子技术。
5、报考教师近三年学年末学科成绩不能低于全县平均成绩。以2010年、2011年、2012年学年末学科成绩为准。
6、历年来年度考核必须合格以上。
7、初中政史教研员只能是政治教师和历史教师报考;品德与生活教研员报名教师学科不限。
六、招聘考核办法及内容
(一)考核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时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二)考核具体内容
1、笔试内容:教育科研基本理论和国家新课程改革以及教学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2、组织备课、讲课和说课。每位考生现场抽取题目。
3、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给每位考生1小时的时间备课,按照抽签顺序每位考生给15分钟的讲课时间,5分钟的说课时间。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为100分;讲课、说课成绩为100分,按4:6进行权重合成总分。优质课加分不能超过5分。
七、组织机构
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永辉
副组长:袁义萍、朱荣、袁曜、谢福贵
成 员:刘建平、陈安兰、令狐璐、张萍、郑秀梅
教育局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建平兼任。
附件:招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
修文县教育局
2013年7月1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