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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邢台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0名公告

发表时间:2013/8/19 10:38:1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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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邢台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0名公告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拟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专职学生辅导员10名。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名额、条件

本次招聘名额10名。

具体条件:

1、国家计划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年龄不超过30岁( 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30%,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在本科或硕士学习期间有担任2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辅导员助理、学生兼职辅导员一年以上经历且表现优秀;

6. 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留降级情况;

7、身体健康,符合学校体检标准。

二、报名

1、应聘者必须本人到邢台学院学生工作部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邢台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可在邢台学院网站下载并提前填写)、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就读院校党委出具的党员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

邢台学院学生工作部地址:邢台学院南门院内教辅楼210室

联系电话:0319—3650621 3650619 联系人:王黎阳杨羿

2、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8月25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随时解聘。

三、招聘办法

详见邢台学院网站《邢台学院2013年学生辅导员选聘办法》。报名结束后,计划在一周内完成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工作,请应聘者务必关注学校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务必填写联系电话。

四、用人方式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聘期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协议。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详情可咨询学校人事处。电话:0319—3650621 3650619 联系人:王黎阳 杨羿

邢台学院

2013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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