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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性质

发表时间:2014/5/6 20:14:13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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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性质

  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是由地区教育局或人事局统一组织的教师上岗考试。作为一种公开选拔优秀教师的新型录用制度,近年来在各地得到了越来越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2009年3月25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通知》指出,从2009年开始,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全面推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除贵州、广西、宁夏、新疆、西藏等少数地区受条件所限,招聘模式改革进度缓慢外,其余各省市皆由当地统一招聘,一般是各地(市、区、县)教育部门或人事部门组织统一考试。这意味着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将逐步走向正规化、模式化。特别是2010年,江西、浙江、福建、青海、甘肃等5省对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作了新的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考,这也预示着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制度将更加规范、透明。山东省是教育大省,在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的建设上也走在了改革的前列。随着各县市考试的进一步规范,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将在考试中步入教师行列,为山东的教师资源注入新鲜血液。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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