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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枣庄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88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3/10/25 15:49:27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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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枣庄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88人公告

一、枣庄学院简介

枣庄学院坐落在“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山东省枣庄市,现为山东省省属本科院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132人,其中专任教师670人,教授45人、副教授153人,博士103人,硕士478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获得者9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枣庄市及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1人,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的外籍教师10人。学校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著名数学家、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王梓坤先生为名誉校长。

二、招聘专业及岗位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等领军型人才。

2、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

3、博士:详见《枣庄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气质良好,教学、科研能力突出,能够胜任教书育人工作。

2、应届博士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留学归国人员学历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岁。

3、应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条件详见《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启事》。网址:http://www.uzz.edu.cn/info.asp?id=5526

四、优惠政策

1、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泰山学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重点学科建设急需的教授等领军型人才。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优惠待遇。

2、公开招聘的城市与建筑工程学院院长、副院长待遇:

被正式聘用者,聘期内院长按三级教授的工资待遇执行,副院长按五级副教授的工资待遇执行。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院长校内津贴30-40万/年,副院长20-30万/年。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配偶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可随调,本科办理人事代理关系,科研启动经费根据承担的课题情况确定,其他相关问题可面议。

3、公开招聘的博士,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外,还享受枣庄学院在职教职工福利待遇及以下优惠政策:

根据人才紧缺程度、学科建设需要、学术水平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拟分四个层次兑现安家补助费:第一层次提供安家补助费20-25万元;第二层次15-20万元;第三层次10-15万元;第四层次8-12万元,学校对招聘来校工作的博士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科6万元;另根据承担的课题情况,如有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科研启动费可上浮。

无高级职称的博士,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或达到第一层次急需招聘的博士,前两年可享受七级副教授校内津贴。

4、其他急需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其工作环境、条件可面谈。

对于我校招聘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学校帮助解决子女到本市重点小学、中学入学问题;学校安排一套三房一厅的过渡住房。

五、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可先通过电子邮件将《枣庄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提供本科、硕士的证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的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6778@vi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博士+毕业学校+姓名”(如:金融学+博士+xx大学+张某),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六、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校面试,免费安排住宿;被正式聘用人员,可报销往来交通费。

七、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5936

电子邮箱:6778@vip.163.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专业+博士+毕业学校+姓名”

学院网址:www.uzz.edu.cn

联 系 人:尹老师

附件1:2013年枣庄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枣庄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人事处

10.21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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