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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共赣县县委党校(赣县行政学校) 公开选调2名教师最新公告

发表时间:2013/6/19 18:13:2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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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中共赣县县委党校(赣县行政学校) 公开选调2名教师最新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工作发展的要求,建立一支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教师队伍,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赣县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县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县委党校(行政学校)面向全县在编教师公开选调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对象

(一)岗位:教学岗位共2名。

(二)对象:赣县在编在岗教师,教龄三年以上(2009年12月31日前从教)。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被处分的记录。

(二)工作表现:近两年(2011-201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专业、年龄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学(管理)、国际政治、政治经济学、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专业。年龄要求在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三、报考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至7月15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县委党校过渡办公楼(梅林大街县农行对面)。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考核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接受现场资格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结束后,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选调岗位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若达不到1:3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

(五)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13年 7月18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选调程序

考试分笔试和试讲,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和试讲各占50%。

(一)笔试

1、内容:根据提供的信息资料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写作能力。

2、时间与地点:笔试于2013年 7 月 23 日上午8:30到11:30进行。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试讲入闱确定:聘请行家里手阅卷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笔试最后得分。按选调岗位职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并列者一并列入)。2013 年7 月 25 日在赣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入闱试讲人员控制线及名单。

(二)试讲

1、试讲按教学要求进行,试讲内容与报考岗位内容相符,主要测试考生授课能力。

2、试讲时间40分钟,应试者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封闭现场,在规定的120分钟时间内准备好试讲内容,并自行电脑打印试讲提纲。时间到,考生持试讲提纲进入考场试讲。试讲将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同志任考官,由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当场予以公布。

3、时间与地点:试讲于2013年 7 月 30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按考选名额1:1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入围考察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按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考察由县委党校牵头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依考生总成绩排名的顺序递补相应人数进行体检。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2名拟选调人员,在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次选调咨询电话:0797-7247108

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 年 6 月 19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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