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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岗位及报名

发表时间:2014/5/7 17:47:1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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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岗位及报名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小学教师60人,(其中本科30人,专科30人);幼儿教师20人。具体岗位名额见附件

二、组织报名

1、公告时间:2013年7月10日开始在县电视台和教育局网站及公开栏公示招聘方案。

2、 报名分两次报名,首次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8:30至7月20日17:30。如果首次报名时兴隆县户籍的本科毕业生不足将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8:30至23日17:30,二次报名条件:(1)普通全日制一本以上学历面向全省;(2)普通全日制二本学历面向全市;(3)如果首次报名足额,第二次报名取消。

3、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政府一楼东侧105室)。

4、报名时需携带的有效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三支一扶考生任教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同版照片四张。

5、缴纳报名费100元。

6、要求每个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专科一次报名和本科二次报名后,报考人数仍不足岗位需求的1.5倍(小数点四舍五入)时,岗位将被调整。岗位调整情况于2013年7月24日对外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于2013年7月25日8:30至17:30进行再次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7、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在报名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填写《兴隆县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招聘岗位表.xls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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