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免笔试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国家免费师范生,面试成绩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其他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分,符合加分政策的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从高分至低分,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录用原则
(1)免笔试对象,综合成绩(即面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笔试对象,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若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时,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3)免笔试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六所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及国家免费师范生,成绩合格者安排城区学校任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择校;其他考生成绩合格被录用者均安排充实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择校。
(择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详见:福清教育信息网公告栏www.fqedu.gov.cn)。
福清市公务员局
福清市教育局
2013年7月8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