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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2014年公开招聘10名幼儿新任教师方案

发表时间:2014/3/11 0:00:0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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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湄洲岛2014年公开招聘10名幼儿新任教师方案
  为确保证湄洲岛各小学附属幼儿园正常教学对师资的需要,根据闽教人〔2014〕12号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区各学校实际,特制定莆田市湄洲岛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1个岗位共10人,具体见附件1)

  幼儿教师岗位10名,具体学校为:第一中心幼儿园4名,妈祖小学幼儿园1名,高朱小学幼儿园1名,汕尾小学幼儿园1名,北埭小学幼儿园1名,后巷小学幼儿园1名,下山小学幼儿园1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招聘范围及年龄: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应往届尚未就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教师资格要求: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音乐、舞蹈、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具备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制专业及类别)。

  5.普通等级要求:幼儿教师应具有普通话二乙以上证书。

  6.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等,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

  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湄洲岛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湄洲岛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湄洲岛人劳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时间,即:2014年3月17-23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资格初审: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等3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成绩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湄洲岛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湄洲岛事务管理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在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验查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资格审核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湄洲岛教育信息网公告和电话通知,下同)。资格审核通过者当场发给面试证,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闱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办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幼儿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具体为“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测试,每个项目分值20分。其中“弹”为弹奏现场抽定的现行教材内歌曲一首,限时3分钟;“唱”为清唱所“弹”的歌曲(唱歌词),限时3分钟;“跳”为自选一段舞蹈(题材不限,伴奏带自备,刻录成U盘、单盘单曲),限时5分钟;“说”为自选一个幼儿故事,限时3分钟;“画”为命题简笔画(不上色,作画工具自带),现场作画,限时20分钟。钢琴或电钢琴、“画”的8开素描纸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供。

  6、使用教材: 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下册)(福建人民(2013年1月第1版))。。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

  区监察局、社会事务局、人劳局共同负责从全省范围内随机抽调7人组成面试评委。

  (四)考核

  1、对象: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公务员局同意。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湄洲岛招聘领导小组将把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五、注意事项

  1. 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三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区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湄洲岛教育信息网(http:/ /mzd.ptjy.com)上公布,敬请关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湄洲岛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湄洲岛公开招聘幼儿新任教师聘用审查表

  附件3:

  ①《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

   ②《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

   ③《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

  点击查看:2014年各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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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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