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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师招聘:大连民族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教务员、财务管理人员公告

发表时间:2013/3/22 10:17:35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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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师招聘:大连民族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教务员、财务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公开招聘辅导员、教务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况

大连民族学院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6所高等学校之一,是国家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战略需求出发而建立的一所新型民族高等学校,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和应用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民族高等学校。2006年实行国家民委、辽宁省和大连市三方联合共建。2007年在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被批准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二、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辅导员:15名;教务员:3名;财务管理人员:1名。(详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高校教育事业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3.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应聘辅导员、教务员岗位者须为2013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4.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6.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7.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财务管理岗位有相应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8.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者请登陆学校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发至zzrs@dlnu.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7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公布参加笔试名单。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报名表、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相关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特长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个人2寸免冠照片。

3.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对拟聘岗位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辅导员岗位还要进行特长展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4.身体检查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5.考察

以适当方式对拟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考察。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核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国家民委审批备案。

8.签订协议书,违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缺额依次递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关锋、赵明媛

联系电话:0411-87656027、87656030

附件:1.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doc

2.报名表.doc

大连民族学院

2013年3月21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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