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2名、初中2名,小学教师2名,共6名。(具体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小学教师:达茂旗户籍(指2013 年 12月31 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达茂旗户籍) 或达茂旗生源,2014年之前毕业的(含应届)师范类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学教师:不限户籍,普通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 要求考生专业必须对口。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所列条件)。
5.具有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违法违纪正接受审查的;
4.在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