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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师招聘: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最新公告

发表时间:2013/4/15 10:43:44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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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教师招聘: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最新公告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09年的"直隶补习学堂",校址保定。几经发展、变迁,1982年校名改为"河北化工学校"。2002年5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学院目前在校生10986余人,设有7个专业系部,35个专业,涵盖化工、医药、生物、轻工、机电、管理、计算机等行业。占地926亩,建筑面积24.21万平方米。校内设化工技术、制药技术、机电技术、信息与管理四大实训基地,有化工技术、生物技术等21个实训中心,设有精馏、吸收-解吸、药物合成等111个实训室,7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8个专项技能培训基地,377个校外实习基地。图书馆现有藏书110万余册。学院目前教职工443人,其中副高以上150人,博士生导师1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180人,其中博士生10人。

在近百年办学过程中,学院在各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78年,原化工部确定学校为全国化工系统重点学校;1980年以来,连续三次被原国家教委、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重点学校";1991年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劳动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授予"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同年,被河北省教委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职业技术学校",2008年河北省示范性院校评估中被遴选为河北省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10年,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我校被遴选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2012年,我校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评选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人岗匹配的原则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的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公共面试和专业试讲)、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我校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4月15日8:30至4月21日17:00。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传真或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21日17:30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具体地点:石家庄市方兴路88号(市区52路车终点)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225室;

电话:0311-85110027、825110082、85110083;

传真:0311-85110024

电子邮箱:hgyyxy@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招聘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筛选简历与资格审查,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筛选简历和审验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 选择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电话通知面试。

(二)公共面试和专业试讲

公共面试、专业试讲时间集中在5月份,具体日期人事处另行通知。

1、公共面试

由招聘小组负责,通过自我介绍和现场问答,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价值观和就业观,观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理解反应能力、知识面、精神面貌等,招聘小组从岗位所需知识、岗位所需能力、求职动机、举止礼仪、综合素质等方面现场记名赋分。


2、专业试讲

由院长、教学副院长、人事处、教务处及相关处室系部负责人和教研室主任组成专家组听课,应聘人员从专家小组拟定的试讲题目中采用抽签方式选择试讲题目(人事处会提前5天告知备选试讲题目),专家组从语言表达技能、试讲内容评价、重点难点掌握、教学方法选择、板书技能等方面对试讲人员现场记名赋分。

3、总成绩合成

由人事处综合统计公共面试和专业试讲总成绩,其中公共面试、专业试讲成绩各占50%,满分100分,总成绩设有及格线70分,对于公共面试和专业试讲任一科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于总成绩及格人员,人事处根据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拟定最终拟聘人选,报学院审批,学院批准引进方案,人事处组织拟聘人选体检。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主要为拟聘人员品行与家庭背景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由学院根据考生的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等材料报教育厅人事处。经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he.lss.gov.cn)、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网(www.hebcpc.cn)公布2013年学院招聘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试讲成绩、体检情况、考察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he.lss.gov.cn/ )和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110082 85110027(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附件:《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3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zip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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