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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发表时间:2014/5/6 20:00:27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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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延安市关于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现场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资格现场复审及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的通知》(陕教人[2013]16号)和《2013年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就资格现场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报考延安市安塞县、洛川县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且成绩合格者(以陕西省教育厅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为准)。

  二、复审时间

  2013年8月22日—8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复审地点

  陕西电大延安分校504室。

  四、材料提供

  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打印)、学位证(不含专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对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另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服务期满,并提供服务期限证明材料。

  五、资审方式

  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资审人员对照招聘方案中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逐项进行对照审查,做出资格复审结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专业技能考核资格,并按照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放弃,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2、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3、考生必须准备好资格审查需要的所有证件,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按不符合招考条件对待。

  4、考生须准备一寸照片2张,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准考证号和联系电话。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有疑问,请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咨询电话:0911-2319119

  延安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大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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