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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表时间:2014/5/7 16:08:51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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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请提前联系所报单位,按时到应聘单位报名,如联系不上请与昌平教委人事科联系。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4.所需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北京市和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须注明“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压盖公章);

(4)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5)有教师资格证的须同时提交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

料原件和复印件;

(7)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并持存档单位证明原件。

(二)资格复审

2013年7月25日至26日由教委人事科统一安排复审。复审结果由各单位通知到考生。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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