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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合同制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发表时间:2013/7/15 14:22:36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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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沧州任丘市合同制教师招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任丘市地方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

4、学历和资格条件:

小学教师岗位:代课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中师(含)以上学历;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人员均需具备小学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

幼儿教师岗位:代课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含)以上学历;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中师(含)或幼师(含)以上学历;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备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人员均需具备幼儿园或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尚未被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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