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汽车维修1人,财务管理1人,酒店管理1人,声乐1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本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17:30止;
3.报名方式:a、应聘者将简历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xdrb3377801@163.com,邮件内容包括岗位要求的材料;b、应聘者携带岗位要求的材料到湘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99-3377908、 15979476216(易老师)。
4.考试考核分面试和操作考试,各100分,面试内容为说课,操作考试主要是考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技能(此次招聘考试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5.体检。面试后,每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情况,则操作技能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
体检在区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6.录用。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人保局、教育局、湘东职专等部门人员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讨论,提出录用人员名单意见,经招聘领导小组审议,报区政府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人员试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签订从事该岗位3年以上用人合同,解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
7.此次招聘事项由湘东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者前来应聘,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附件:岗位条件.doc
湘东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9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