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任教师,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合理调剂的原则。即招聘岗位出现无应聘者或应聘者无合格人员的情况时,所空岗位根据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调剂到其他学科岗位上,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三)坚持同岗择优的原则。即同一岗位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签约时,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含蒙语授课教师4名)、初中教师78名、小学教师76名、幼儿园教师33名(含蒙语授课教师3名),共计223名(具体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二)学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往届全日制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年龄、户籍等条件
应聘人员均应是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待业人员,长期在科尔沁区公办学校、幼儿园代课的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户籍不限,在科尔沁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13〕18号)文件精神户籍不限,其他应聘人员应为科尔沁区生源(即本人在大中专入学前户籍为现科尔沁区户籍),或取得科尔沁区户籍两年以上(即201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科尔沁区户籍)。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1日起在科尔沁区公共媒体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宣传招聘条件、范围及办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14日(14日17:30报名工作截止)
2.报名地点: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设立招聘教师工作报名处)
3.报名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包括:
(1)《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须预先下载并手写体填写,一式两份)。
(2)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同时出示教心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档案,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应聘人员户籍有变更的须出具科尔沁区籍户口簿等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费300元/人。
4.申报要求:
(1)应聘人员只可选报其中一个应聘岗位,不得兼报或改报。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1,未达到该比例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合理调剂招聘岗位数。中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依次转给地理、历史、生物、音乐、物理、化学、体育学科,小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依次转给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2)中师学历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只可报名竞聘小学教师岗位;幼师、学前教育专业只可报名竞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专科学历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既可报名竞聘初中教师岗位,也可报名竞聘小学教师岗位(学前教育等特殊专业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只可报名竞聘初中、高中教师岗位(学前教育等特殊专业除外)。
(3)应聘岗位指学什么专业报考什么专业岗位,不允许跨学科报考;中师普师专业只可报考语文、数学学科,其它按所学专业申报相应学科。
(4)报名工作结束后,应聘者再上交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登记在案,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我区教师岗位。
(三)笔试
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8月17日至8月18日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20日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的命题、阅卷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门机构统一负责。笔试按100分计入总分,笔试结束后,公示成绩,依成绩高低,按每个专业岗位招聘数2倍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人选。
(四)说课
1.说课时间:2013年8月27日地点:见准考证
2.说课命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说课按50分计入总分,时间为10分钟。说课结束后,公示总成绩,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等额人数参加体检。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岗位类别执行。经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录用
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说课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所有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编制部门给予上编,人社和财政部门办理工资手续等,聘用的高中教师按照报名单位录用,其余聘用人员根据需求全部安置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方可流动。
七、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全程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现场、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等重点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
八、其它事项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公开招聘教师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通过科区人社局()科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kqjtj.com/)和公示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监督电话:0475-8319373(区纪委纠风室)
0475-8234282(区教育局纪工委)
(四)本方案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政策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向科尔沁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
联系电话:04758234645
18747522161
附件1.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
3.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科尔沁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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