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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87名教师最新公告

发表时间:2014/5/22 16:13:34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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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87名教师最新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面向2009年至2012年具有吴江区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21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吴江生源应届师范类毕业生。

(三)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限制。

(四)根据苏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精神,我区2006年至2010年的民办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亦可报名。

(五)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8日至1995年6月21日期间出生的)。

(六)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2年吴江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可按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七)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配偶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在吴江的夫妻分居两地、户籍和社保关系均在吴江的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的随军配偶等),不受户籍人事档案关系等限制。

(八)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1)放宽到非师范类“985”高校毕业生、体育类非师范毕业生和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在录取后一年内应取得与任教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类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终止(解除)聘用合同。(2)跨学科、跨学段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前应具备教师资格证,在录取后一年内应取得与任教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类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终止(解除)聘用合同。(3)除上述“(1)、(2)”种情况外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4)已经参加了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先提供相应考试科目成绩单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在录取前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作不具备招聘条件。

(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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