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爱生敬业,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
(二)具体要求
1、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应具有英语四级等级证书,英语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专业四级或八级等级证书;
2、学习成绩良好,能用普通话授课;
3、师范专业毕业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应于2014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终止聘用。
二、招聘岗位:中学除音乐、信息技术外所有学科教师。
三、招聘方式
由市教育局所属中学组织人员到新疆师范大学召开现场招聘会。应聘人员需提供在校期间学科成绩,研究生本科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四、六级英语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22日18:30
地点:新疆师范大学合堂楼201教室
五、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990-6223292,市教育局0990-688284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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