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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公开选聘教研员2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3/8/14 9:14:09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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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公开选聘教研员2人公告

为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在课程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人员配置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择优选聘2名优秀教师充实教研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拨范围

初中学段在编在岗的一线教师,竹山一中、竹山二中教师。

二、选拨名额和岗位

选拨2名教研员。其中:初中语文、数学学科各1名。

三、选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研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教育工作10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专科,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教学成绩优秀,申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所学专业及教学教研成绩必须一致。

6、近六学年(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所任教学科中、高考获三等奖及以上,参与教学竞赛、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或主持课题研究获县级以上,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学会交流、获奖。

7、近六学年(同上)获县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优秀教师”等与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近三年内受党政纪处分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等次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3、近三年,一学期内连续请病事假(法定假除外)一个月或累计达两个月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7日8:30-17:30。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竹山县教育局教研室,电话:15997831668(小号:651668)。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2013年竹山县教育局选聘学科教研员报名审核表》(附件2)一份,并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含批文)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内免冠二寸彩照1张;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经历的人员必须由中心学校出示相关证明(要注明××年×月至××年×月担任班主任或××学校××主任),乡镇教研员和中心学校校长签字,中心学校签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选拔办法

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择优选拔。

(一)选拔教研员考评细则(总分100分)

1、第一学历相应专业本科计10分;第一学历相应专业专科计5分,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加3分,取得非相应专业本科学历计2分。(满分10分)

2、有初高中教学经历,非毕业年级一学年计1分,毕业年级一学年计3分,总计10分。

3、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或中层及以上管理干部的每年计1.5分,总计9分。(不重复计分)。

4、教学成绩:所任教学科高考获一等奖一次记10分(第一名计10分,以后每降一名减1分),获二等奖一次记8分(第一名计8分,以后每降一名减1分);获三等奖一次记6分(第一名计6分,以后每降一名减1分),茂华中学教师所任教学科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学科全县排名第二名、第三名视为二等奖,学科全县排名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视为三等奖。竹山一中、竹山二中教师在本校高考年级内排名第一名视为一等奖,第二名视为二等奖,第三名视为三等奖。累计不超过20分。

5、教学能力:教学竞赛荣获省、市、县奖分别记15、10、5分;课件制作或教学设计等获国家、省、市奖分别记5、4、3分。(满分20分,各项以最高项记分)

6、教学研究:主持课题研究在国家、省、市立项并已结题分别记10、8、6分。(满分10分,以最高项记分)

7、教研成果:教学专业论文(著述)在国家、省、市正式教育刊物发表分别记12、8、4分。(满分12分,必须是第一作者,且不含增刊、副刊,以最高项记分)

8、教学荣誉:获“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优秀教师”等与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省、市、县级分别记9、7、分。(满分9分,以最高项记分)

(二)考核、公示及聘用

1、考核:由县教育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共同对报名人员按《竹山县教育局选聘学科教研员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较长者或中层干部及以上者优先。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公示期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县教育局:4220153;县编办:4232072;县人社局:4225235;县监察局:4225331),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

1、竹山县教育局公开选聘学科教研员考核细则.doc

2、2013年竹山县教育局公开选聘学科教研员报名审核表.doc

竹山县教育局 竹山县编办 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监察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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