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辽东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方式
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校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下学位的人员,学校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引进待遇
关于科研团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具体待遇和标准按《辽东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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