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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朝阳凌源市委党校招聘4名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3/8/19 14:24:4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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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朝阳凌源市委党校招聘4名教师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凌源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治、法律方向类教师2名;经济方向类教师2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不低于5:1,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整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凌源市地方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条件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或实践技能。

2、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

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具体的程序步骤为: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6日8:00至9月8日17:00(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在中共凌源市委党校办公室(朝阳路东段48号)。报名时填写《中共凌源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A4型纸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二寸彩色正面照片4张,有关单位出具资历评价证明材料,并交报名费100元/人。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对报名人数未达到5人的招考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取消的岗位。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二)笔试

拟于9月下旬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资历评价

根据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审查结果,按照统一标准,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学位、职称等情况进行加分,资历评价加分项取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前。每项均按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具体资历评价加分项:

1、具有两年以上教学、教研经历的加1分;


2、全日制硕士学位加2分,博士学位加 4分;

3、具有中级教师职称资格加1分,高级教师职称资格加2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历评价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

拟于9月末组织面试。面试分教学试讲和教学答辩,教学试讲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教学答辩主要测评报考者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试讲和教学答辩同时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试讲占60分;教学答辩占4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所报岗位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资历评价加分)×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从该职位试讲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拟于10月中旬进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委党校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存在问题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凌源党建网、凌源人事人才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存在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因取消资格或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讨论决定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转的,经凌源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并与原单位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与市委党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社局鉴证;聘用人员享受规定的待遇。

在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如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视为自动弃权,出现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由此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联系地址:中共凌源市委党校办公室(朝阳路东段48号)

联系电话:6822527 6823930

中共凌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凌源市委组织部

中共凌源市委党校

2013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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