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2013年第4次常委会议纪要》(中国共产党福州市仓山区委员会常委会议纪要第五期)文件精神,为优化新办校老中青教师队伍结构,2013年仓山区面向区内本系统公开招考32名教师。现将2013年面向区内本系统公开招考教师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学科(专业)和人数
1、小学教师
单位 | 合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备注 |
麦顶融信 | 5 | 3 | 2 | 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笔试。 | ||||
仓五小 | 5 | 3 | 2 | |||||
进附二 | 10 | 5 | 2 | 1 | 1 | 1 | ||
新办校 | 10 | 4 | 2 | 1 | 1 | 1 | 1 |
2、小学学科教研员
单位 | 合计 | 美术 | 科学 | 备注 |
区进修校 | 2 | 1 | 1 | 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统一笔试。 |
(二)条件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身体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年龄、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男女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是2008年8月31日前在本区乡镇小学任教的教师。
(4)报考人员按照组织程序规范要求需经过所在学校及学区同意。
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身体健康。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职业道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年龄、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男女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有仓山区属学校本学科五年及以上一线教学经验,且以下条件至少符合一项:
①区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②获得区级及以上级别认定的骨干教师;
③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或论文评选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教师;
(4)报考人员按照组织程序规范要求需经过所在学校及学区同意。
二、报名办法
1、填报志愿
(1)报考人员应按相应的职称、教师资格和任教学科与所报志愿相一致的原则仅限填报一个志愿。
(2)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办法。凡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应聘者须于2013年4月8日上午到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资格审核通过通知单。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定为2013年3 月27日至4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除外),逾期无效。
3、报名地点
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4、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原件(报名表原件可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一式两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注明姓名、工作单位)、毕业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及最后学历)、职称资格证书、聘任书(须加盖单位及法人代表确认印章)、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以上有关原件以便核查。
5、在线报名(须选择“委托考试”模块)
具体请参照《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考流程》(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网上报名流程”)。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10日。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
6、送交确认单
打印在线报名的《资格初审确认单》,将《资格初审确认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4月11日之前送交仓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三、考试聘用办法
(一)考试聘用
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的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录取;报考小学学科教研员岗位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录取。
(二)考试、考核内容
1、报考人员笔试:笔试内容同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内容。
2、报考人员面试: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
面试内容为小学3或4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三)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同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时间,具体是:
4月20日上午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4月20日下午 专业知识考试
各岗位笔试的详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职称聘任
1、录用人员具体岗位聘用由用人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聘用岗位。
2、被录用的人员与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自然与原单位解除聘用(任)关系。
注:请各中小学即日起负责将此公告向全体教师公布。
附件:《2013年仓山区面向区内本系统公开招考教师报名表.doc》
仓山区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