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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衡水枣强第四小学选聘教师80名公告

发表时间:2013/8/6 14:35:42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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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衡水枣强第四小学选聘教师80名公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成立第四小学的总体部署,拟从全县乡镇小学为第四小学公开选聘教师,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县各学区中心校所管辖小学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且符合选聘条件人员。

二、选聘原则

1、坚持稳定第一的原则。

2、坚持适当考虑农村一线教职工教龄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统筹各中心小学学科教师数量,按学科和学校限制人数的原则。

5、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年龄限制在50周岁(1963年8月1日以后生人)以下,专科以上学历。

3、在乡镇及以下学校工作六年以上(不含六年)

4、2012年度考核不合格和不记等次者不得报考。

5、近三年连续年度病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得报考。

6、正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数额

第四小学拟招收学生1680名,按省定师生比1:21计需教师80名,按河北省课程设置标准,需语文教师24名、数学教师24名、英语教师8名、科学教师6名(包括综合实践教师1名,劳技教师1名)、品生品社教师4名、音乐教师3名、美术教师4名(包括写字课教师)、体育教师5名、信息技术教师2名。

五、考试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生品社、信息技术学科采用笔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采用面试方式,每学科考试总分为150分。

六、教龄计算:

参加选聘人员按农村一线学校(即乡镇及以下学校)计算教龄,教龄年限按虚年计分,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如2000年8月参加工作至今,工作年限为14年),每年教龄分按1分计入总分。

七、录用程序: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按考试成绩和教龄分总和为最后得分,再按得分从高到低按学科、学校择优选聘,按学科顺序录取即:按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英语、语文、数学、科学、品生品社的顺序录取,录取时以中心小学为单位,每单位语文、数学学科每校最多选聘2人,其余学科每校最多选聘1人,每所中心小学考入第四小学的教师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见附件1)。

八、选聘步骤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2013年8月3日通过县电视台、教体局网站下发通知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联系电话:8566181。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教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所在地中心小学出具的证明(见附件2)及全部复印件一式一份、《枣强县第四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报名,每人限报一科。

(4)资格审查。人事股、纪检办、计生办、教研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实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5)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三)考试。

1、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小学学科的课程标准(占总分数的20%)、专业知识(占总分数的50%,专科、初中、小学的比例为1.5:5:3.5)、教学案例分析(占总分数的15%)和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总分数的15%)。

笔试为闭卷考试。各学科笔试均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内容为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面试成绩为150分,面试方式为讲20分钟的微型课。

2、笔试时间:8月15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8月16日上午9:00

考试地点:枣强县第二中学

3、考试组织

命题、阅卷、登统等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担。

监场人员聘请外市县相关人员担任。

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县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管理工作,纪检办全程监督。

面试评委聘请外市县相关人员担任。

4、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每学科招聘的指标、总成绩和参考教师所在学校,按选聘方式要求,分别确定每学科拟选聘的人员。

5、公开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教体局网站及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体局人事股办理调动手续。

九、组织领导

为做好这次公开招聘工作,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办公室主任刘景成任组长,人大副主任刘红梅、政府副县长吴新玲、政协副主席桑淑君任副组长,县教体局、监察局、编办、人社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局长李连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师招聘的日常工作。

十、工作纪律

1、选聘工作小组成员和参加选聘人员都要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遵守选聘纪律,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通风报信、打击报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有发现,一经查实,是选聘工作小组成员的立即停止选聘工作,调离现工作岗位;参加选聘人员取消资格,记入本人档案,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处理。

2、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要站在推进全县教育发展的高度,识大体、顾大局,让每一个教师都能清楚招聘条件,掌握招聘程序。

3、各学校要严格按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并如实填写证明材料,出具了证明材料又经举报查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给予当事人和所在中心小学校长党政纪处分。

4、选聘工作中增强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选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教体局设立举报电话:8566181 8224163,各单位也要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局、教体局加大对举报问题的调查核实力度。

附件1:各乡镇中心小学考入第四小学教师数(最高).doc

附件2:证 明.doc

附件3:枣强县第四小学招聘教师报名申请表.doc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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