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和考核
1.体检: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到指定医院,由开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核时还要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可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依次补充。
二、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被聘用的人员,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方可转正定级。被聘用的人员,参加学校年度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辞退。教师受聘后必须在本校相应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协商调离等事宜;根据被聘用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分配。
三、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的辅导用书,任何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教师招聘由开原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方案由开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开原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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