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教育基础知识》考试说明
(幼儿园)
一、考试性质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是为全省教育行政部门招聘教师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 其目的是为教育行政部门录用教师提供智育方面的参考。各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面试情况,按已确定的招聘计划,从教师应有的素质、文化水平、教育技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因此,全省教师招聘考试应当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目标
通过《幼儿园教育基础知识》科目的考核,了解参与考核者对学前儿童(重点是幼儿)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学前教育理论的掌握程度,为选拔能胜任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幼儿园教师提供必要的依据。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1.学前儿童身体的发展
考试内容:
学前儿童神经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感觉器官的发展;学前儿童运动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循环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呼吸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消化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泌尿系统的发展;学前儿童内分泌系统的发展。
考试要求:
(1)理解幼儿神经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2)理解幼儿感觉器官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3)理解幼儿运动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4)理解幼儿循环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5)理解幼儿呼吸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6)理解幼儿消化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7)理解幼儿泌尿及内分泌系统发展的特点及卫生保健要求。
2.学前儿童心理发展概述
考试内容:
儿童期及发展阶段划分;有关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概念;幼儿心理发展各年龄阶段的主要特征;发展的生物基础。
考试要求:
(1)理解儿童期的年龄段及我国常用的儿童发展阶段的划分。
(2)理解发展与发育、心理发展年龄特征、转折期和危机期、关键期或印刻现象、敏感期或最佳期、神经可塑性、最近发展区、领域特殊性、生态系统观、毕生发展观、幼态延续等概念。
(3)了解3~6岁儿童心理发展各年龄阶段的主要特征。
(4)理解遗传素质的概念及其影响因素,理解脑发育的表现。
3.学前儿童认知的发展
考试内容:
学前儿童注意的发展;学前儿童感知觉的发展;学前儿童记忆的发展;学前儿童想象的发展;学前儿童思维的发展;学前儿童言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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