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兴化市教育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 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兴化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 招聘对象
(1)具有兴化市户籍(或生源,指高校入学时为兴化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音乐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不含我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下同)。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兴化市户籍(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幼儿园B类岗位者须为在注册幼儿园任教的兴化市户籍(或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生源)限制。
3. 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3年6月21日至1995年6月22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B类岗位的年龄不限。
(3)取得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通用。
②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段学科,报考“学前教育”学科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③取得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
④取得中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
(4)具有招聘学段学科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责任编辑:liusheng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