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一)幼儿园教师:统招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小学教师:统招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统招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初中教师: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4、邯山区户籍(非邯山区生源,现户籍仍在辖区大学集体户口上的毕业生除外),截止日期2013年7月15日;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须专业对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附件:邯山区2013年度教师招聘专业设置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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