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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技师学院招聘9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3/9/16 9:39:54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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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金华市技师学院招聘9人公告

浙江省金华市技师学院招聘教师简章

金华市技师学院(市高级技工学校)是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同时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指导等为一体的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现因学校发展及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 所学专业 人数 学历 要求
英语教师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 有二周年以上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3年9月1日止,下同),具有教师资格证
会计 专业教师 会计学 审计学 财务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国际贸易专业教师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企业管理 区域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 1 本科及以上 有二周年以上职业院校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计算机网络实训指导教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本科及以上  
机械实训指导教师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教育 机电一体化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1 大专及以上 大专学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
电气实训指导教师 工业电气自动化 电气技术教育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大专及以上 大专学历须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
汽车维修实训指导教师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汽车运用技术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大专及以上 有二周年以上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
教育管理教师 专业不限 2 本科及以上 有二周年以上职业院校工作经历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2、具有教师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后出生)。

4、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还须提供从事企业工作或职业院校工作二周年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聘用合同、工资证明)、个人简历一份等材料。

3、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80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理论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考试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操作技能、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操作技能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各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3、面试。理论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训指导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和操作技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在该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测试:微型课测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五、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0579-82273659联系人:李老师

金华市技师学院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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