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中山市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3月组织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高校设点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14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中山市教育局面向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附件1)、《中山市教育局面向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西南大学考点)》(附件2)。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尚未派遣或已派遣但尚未转正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4.无违法违纪行为;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
(三)具体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未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14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2.具有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中山市引进人才的有关政策招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分时间段,设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两个考点,按下列程序进行(2013年3月7日—11日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2013年3月18日—21日在西南大学设点)。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岗位的应聘。应聘华南师范大学考点岗位,但未能取得拟聘用资格者,仍可以报名参加西南大学考点岗位的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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