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南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4/5/6 20:08:52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2013年南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南岗区教育事业发展,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教学一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南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0人。其中招聘中、小学教师109人,招聘幼师51人。

  从即日起在生活报、新晚报发布招聘信息,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站、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网站具体网址:

  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

  http://www.cjob.gov.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hrblss.gov.cn

  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网:

  http://www.hrbng.gov.cn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ngqrsj.com

  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信息网:

  http://www.ngjy.gov.cn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报考中学(含职高)、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哈尔滨市燎原学校特殊教育岗位的应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以上学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职业高中130101、130102、130103、130104教师岗位的,可不受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7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按照招聘岗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7月27日三天,每天9:0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第二职业中学。地址:南岗区宣化街270号,大成街和宣化街交叉口。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所公布的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2、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3、考生可在提供的网站上下载《报名登记表》,提前填好相关信息并粘贴照片,打印统一规定为A4纸张(一式两份)。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考生需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应提供相关单位证明。

  5、笔试加分政策:依据相关政策,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参加“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含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区属城区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区属乡镇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区属城区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区属乡镇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笔试报名考务费用为100元。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现场报名时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证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7、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请于2013年8月2日9:00—16:00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地点同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第二职业中学,不再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8、进入面试人员及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均在南岗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9、招聘考试及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451-87573508,82766260。

  10、按照招聘岗位现场报名。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比例要求,如达不到1:3的比例要求,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4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教师法》、《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四科试题权重比为1:2:2:5,四科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三)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8分钟,每个考场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南岗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调阅拟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南岗区政府网。

  (五)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南岗区政府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实行人事代理制,代理费自理(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事代理)。

  五、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南岗区政府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填报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1.《招聘计划》

  2.《报名登记表》

  南岗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大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