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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库尔勒市招聘350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4/9/11 16:16: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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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库尔勒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汉语言、双语教师幼儿教师(同工同酬)公告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事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14年度库尔勒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0名汉语言、双语教师、幼儿教师,所聘用人员按照编外聘用,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对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汉语言、双语教师面向全疆,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并持有相关科目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面向巴州,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上述人员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拟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招考程序为网上报名、考试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0日上午10:00至9月15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xjrsks.com.cn/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4年9月22日上午10:00至9月2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3、笔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上午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

笔试采取汉语闭卷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40%+专业科目×60%。

四、聘用后的义务及待遇

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录用后属编外聘用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与在编人员一样,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享受同样的工资待遇,正常评审职称、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住房公积金和冬季取暖补贴。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 “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进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聘用期间可参加国家、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及我市或其他地州事业单位招考,同时也可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等其他招聘考试。

五、具体要求及招聘职位

具体内容请于2014年9月10日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2014年度库尔勒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汉语言、双语教师、幼儿教师(编外聘用,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简章》、《2014年库尔勒市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职位表》。

六、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0996)2168521

监督电话:市纪委综合监察室  (0996)2168609

七、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库尔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库尔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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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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