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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招聘28人公告

发表时间:2013/10/30 9:16:44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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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招聘28人公告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是一所以公共交通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为主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的事业单位。历经50余年的办学历程,形成中、高职办学齐进、职前和职后教育并举的良好发展态势。

学校地处上海中心城区徐家汇,现有凯旋和漕宝两个校区,拥有配套齐全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建有“城市交通信息技术应用”开放实训中心。目前,在编教职员工171在校中、高职学生3000多人。每年还为行业进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及考核5000多人次。

学校目前开设3个大类10个专业。轨道交通系,设有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交通车辆检修、电气运行与控制3个专业;现代交通营运与管理系,设有汽车运用与维修、交通信息技术应用及现代物流、计算机网络技术4个专业;资源和环境系,设城市燃气输配与设备检修、给水与排水、环境保护与监测3个专业,“城市燃气输配与设备检修”是上海市中职校的重点专业。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方向.xls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1-12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外省市符合落户上海条件的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基础课教师(13-17招聘岗位)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专业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外省市符合落户上海条件的毕业生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网站(http://www.gysyxx.net),在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并签名。

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凯旋路2050号1号楼608室组织人事部收),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备注:个人资料不退还,学校统一处理)

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5日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2、教学能力测试

在初试的基础上,由学校通知统一组织教学能力测试,未进入教学能力测试者不发通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体检

根据测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74847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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