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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聘用及其他事项

发表时间:2013/7/15 17:28:40 来源:网络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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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聘用及其他事项
一、聘用

1、确定人员。综合笔试、面试和体检考核公示等情况,最后确定人选,出现空缺时顺序递补。

2、聘用程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拟聘人员自主选择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一年,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录用后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3、审核报批。考核公示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招聘情况上报政府审批,批复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将按要求参加培训、到达县内教学岗位,在规定时限内无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并取消其今后县内一切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资格,岗位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1、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兴隆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对此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2、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资料严格审查,假冒伪造各种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帮助考生制造假证或审查疏漏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3、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行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结果、聘用结果“六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条件,严格坚持程序和标准,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把优秀人才吸收到教育系统中来。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4、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05275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5052802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5052434

兴隆县201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凤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郭 锐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何玉萍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卢久武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智慧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郭宝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饶 铮 县教育局局长

伊国军 县财政局局长

孟宪宝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杜晓鹏 县卫生局局长

张汉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建利 县公安局副局长

尹丽宾 县教育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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