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检验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 |||||
考试介绍 | 报考条件 | 免考条件 | 报名时间 | 专业级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题型 | 成绩查询 | 合格标准 | 成绩管理 | 证书领取 |
考试简介 | ||||||||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 ||||||||
职业定位 | ||||||||
主要从事临床医学检验、食品检验、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医学教育和科研工作。 | ||||||||
专业划分 | ||||||||
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 ||||||||
制度规定 | ||||||||
点击查看:《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 ||||||||
报名时间 | ||||||||
2015年检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根据历年检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推测,预计2015年检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5年1月份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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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 ||||||||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临床医学检验专业: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检验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临床医学检验技师职务满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检验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4年度检验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2、报名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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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 ||||||||
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 ||||||||
考试时间 | ||||||||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预计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6、17、23、24日,预计2015年检验专业考试时间为5月16日、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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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 ||||||||
考试题型 | ||||||||
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考试题型如下: 考试科目和考试题型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 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 专业知识 单选题、共用备选答案单选题、共用题干单选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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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时间 | ||||||||
2014年检验专业资格考试查询时间尚未公布。依照惯例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 ||||||||
成绩管理 | ||||||||
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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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 ||||||||
2014年检验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尚未公布,依照惯例,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 ||||||||
证书管理 | ||||||||
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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