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304016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知识点一: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
特征:( 1 )具有违法性;( 2 )具有不可履行性;( 3) 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
(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法律、行政法规中包含强制性规定和任意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排除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即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协议排除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将构成无效合同;对于任意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商品的价格等
(二)无效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免责条款无效,是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免责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建设工程无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 1)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 )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五)无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1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痉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 2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历年真题】关于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无资质承包主体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其合同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b、实际施工人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
c、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则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无关
d、建设工程项目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实际施工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其可以向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甚至可以向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方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二: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合同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三种情形:
(1)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1个月内追认的有效。
(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1个月内追认的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财产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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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q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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